环卫工偷一斤枇杷被行拘更多细节披露警方曾数次组织调解未果
发布时间:2024-06-27 09:16:50

  近日,四川自贡环卫工马从先因为偷枇杷,与红运逆止器公司人员发生冲突,马从先与公司人员互殴后经鉴定为轻微伤。6月16日,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对马从先处以行政拘留4日,对红运逆止器公司人员史某处以拘留5日,罚款200元,对史某茂处以罚款400元。对此,马从先家属表示不满,称处罚太重。

  马从先家属认为,据当天和马从先一起摘枇杷的另外一位涉事环卫工梁某芬证实:马从先摘的枇杷只有“有半斤多一斤的样子”。这么少的数量,其行为不构成盗窃,而打人的史某二人,公安机关仅对其处罚行拘5日,显然畸轻。

  6月18日,警方表示:哪怕数量再少,只要依据事实和证据认定构成盗窃违法行为,均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笔者一开始看到新闻时也是觉得处罚不合理,然而在笔者了解完事情全貌后,这个处罚可以说合情合理,到底怎么回事呢,笔者给大家梳理一下案情。

  4月21日下午,环卫工人马从先,梁某芬二人在打扫自贡板仓工业园富川二支路红运公司路段的垃圾时,注意到该公司围墙内伸出几支果实饱满的枇杷树枝,随后,心痒难耐的马从先爬上该公司围墙摘取枇杷,而梁某芬站在围墙下为其拉扯树枝方便马从先摘取。马从先称自己的行为是“帮助企业清理围墙上的树枝”。

  二人的zhai摘取行为很快被公司的巡逻人员史某,史某茂发现,二人随即要求马从先停止偷盗行为,双方的口角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拳脚相加下,马从先左侧眼眶内侧壁骨骨折,随后,警方赶来制止,并将马从先送去医院治疗。

  马从先在医院内治疗了十六天,期间,企业相关负责人先后垫付了治疗费用共计15000余元,出院后,警方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马从先坚持要求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后再行调解。

  经过医院鉴定,马从先的伤情为轻微伤。随后,警方组织第三次调解,马从先一家要求企业支付其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共5万余元,经过警方调解,企业表示原因支付35000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6月6日,相关事件见诸报端后,警方第四次组织调k8凯发解,而这次马从先一家见有舆论,随即将赔偿金额提高到6万元,企业不同意赔偿,调解再次失败。

  据知情人士介绍,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警方一直是极力争取促成双方和解,积极为马从先一方争取合理赔偿,然而,马从先一方数次提高赔偿金额致使调解最终失败。

  6月16日,调解失败后,自贡市高新区警方对当事双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殴打他人的史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史某茂罚款400元,而涉嫌偷盗的马从先被处以行政拘留4日。

  马从先一方始终认为,只是摘了几个枇杷,算起来市价还不到20元,就要被定性为偷盗,太不合理,并表示要申请行政复议。

  笔者认为,本身事件开端就是马从先偷盗别人的枇杷导致的,很多人认为涉案金额太小,不应被定性为偷盗,然而,马从先是站在围墙上摘人家位于墙内的枇杷,行为本身就是偷盗,而在鉴定仅是轻微伤和企业同意赔偿之后还不断抬高索赔金额,更是有讹人之嫌。既然私了不行,那就公了,偷盗打人都行拘,之后该怎么来就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