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发展、经济成分多元化、利益主体多样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其中贿赂犯罪在某些行业、领域大量存在,不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令人唏嘘的是,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机械”)实控人却被卷入一起贿赂“风波”。2019年7月1日,杨剑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依法逮捕,牵出绿田机械实控人罗昌国曾涉及其中的“往事”。
反观其上市背后,绿田机械或“荆棘丛生”。近年来,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数量“萎缩”,且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额到了2019年增速下滑,而以国外销售为主的绿田机械未来市场增长空间是否受影响?不得而知。另一方面,绿田机械或存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重叠”的情况,涉嫌“一案两请”。不仅如此,绿田机械招股书披露其一项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与官方信息打架,其信披上演“罗生门”。除此之外,绿田机械无有息负债,截至2020年底“手握”2亿元,募资6千万元“补血”合理性存疑。
一、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市场增长现“疲软”,外销贡献七成主营业务收入或承压
海外市场是通用动力机械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的重要销售市场。而自2016年起,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数量逐年下降。且2019年,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金额同比增速呈下降趋势。而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七成的绿田机械,其未来成长能力或承压。
据绿田机械2021年5月21日签署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绿田机械主营业务为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绿田机械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具体表现为通用动力机械行业。
据招股书,通用动力机械是通用动力产品及其配套终端产品的统称,主要包括通用小型汽油发动机、通用小型柴油发动机,及以其作为配套动力的发电机组、农业机械等通用终端产品。
据签署日为2021年1月6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1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按产品类别,2017-2020年,绿田机械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由发电机组贡献的收入分别为3.66亿元、2.88亿元、3.4亿元、3.68亿元,同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22%、38.23%、33.33%、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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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数量连年负增长,出口金额2019年增速下滑。
据海关总署数据,2014-2019年,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金额分别为659.29亿元、656亿元、689.13亿元、731.56亿元、780.79亿元、787.7亿元。同期,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数量分别为29.7亿台、30.55亿台、29.06亿台、27.82亿台、26.99亿台、26.43亿台。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统计,2015-2019年,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金额同比增速分别为-0.5%、5.05%、6.16%、6.73%、0.89%。同期,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数量同比增速分别为2.86%、-4.87%、-4.27%、-2.98%、-2.09%。
可以看出,自2016年起,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数量逐年递减,且2019年,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额同比增速由6.73%将至0.89%。也就是说,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市场增长现“疲软”。
在此背景下,绿田机械海外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超七成,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据招股书,绿田机械选取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动力”)、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机电”),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据2月版招股书及招股书,绿田机械的主营业务收入中,2017-2020年,由国外地区贡献的收入分别为5.89亿元、6.07亿元、7.72亿元、8.53亿元,同期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47%、80.53、75.59%、71.3%。
据神驰机电招股书、2019年报及2020年报,2017-2020年,神驰机电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8%、63.42%、61.97%、63.83%。
不难看出,2017-2020年,绿田机械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高于上述三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可见,近年来,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数量“萎缩”,中国电动机及发电机出口额到了2019年增速也下滑,而以国外销售为主的绿田机械未来市场增长空间是否受影响?且绿田机械在国内销售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短时间内是否具备市场竞争能力?或该“打上问号”。
专利系企业的研发成果体现,也系企业竞争力的代表之一。值得关注的是,绿田机械或存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重叠”的情况,涉嫌“一案两请”。
据招股书,绿田机械有一项名为“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9.2”。绿田机械还有一项名为“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启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9.7”。
而《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搜索专利名称“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启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并无显示有这项专利。但是通过搜索专利名称“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显示结果有两项,且申请人均为绿田机械,分别为专利号为92的发明专利、97的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一致,为何招股书对于上述发明专利名称的披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的存在“一字之差”?其中是“手抖”所致还是另有隐情?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绿田机械专利号为“92”的“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发明专利,申请日期为2012年9月11日,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2月22日,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属于清洗机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节能环保、节约资源的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路卸压机构。
该发明专利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不开枪的情况下,既不影响吸水池水、又无负载起动的高压管路卸压机构,使用该机构后能顺利起动高压清洗机,达到电机功率的完全利用,能够在关枪状态将高压管路的压力完全卸掉,使动力在没有任何负载的情况下起动,因而能够在同等压力及流量的情况下,可以用更小的动力或电机来带动,该发明专利在节能环保、节约资源等节能环保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绿田机械专利号为“97”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申请日期为2012年9月11日,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7月10日,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属于清洗机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节能环保、节约资源的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路卸压机构。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不开枪的情况下,既不影响吸水池水、又无负载起动的高压管路卸压机构,使用该机构后能顺利起动高压清洗机,达到电机功率的完全利用,能够在关枪状态将高压管路的压力完全卸掉,使动力在没有任何负载的情况下起动,因而能够在同等压力及流量的情况下,可以用更小的动力或电机来带动,该实用新型专利在节能环保、节约资源等节能环保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通过技术领域、技术目等方面的对比,绿田机械发明专利“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与同名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高压清洗机无负载起动高压管路卸压机构”内容现重叠。
据招股书,绿田机械有一项名为“一种弹性联轴器”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3.8”。绿田机械还有一项名为“一种弹性联轴器”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1.9”。
据国家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绿田机械专利号为“38”发明专利“一种弹性联轴器”,申请日为2011年12月1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8月12日,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该发明专利属于连轴技术领域,特指一种弹性联轴器。该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用寿命长、传动可靠,且当主连轴套传递的转矩超过一定得范围时,能自动实现从弹性到刚性的传递转矩的弹性连轴器。
该发明专利的有益效果为传递较小转矩时,通过弹性体传递转矩,当传递的转矩增大至一定程度时,弹性体的变形量通过主连轴套和从联轴套互相齿和的两个直齿之间的径向间隙,此时联轴器的主连轴套和从联轴套直接通过直齿传递转矩,从而保护了弹性体,传递较大转矩时实现了弹性至刚性的过渡,提高了联轴及弹性体的使用寿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绿田机械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弹性联轴器”,专利号为“19”,申请日为2011年12月1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10月10日,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该实用新型专利属于连轴技术领域,特指一种弹性联轴器。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用寿命长、传动可靠,且当主连轴套传递的转矩超过一定得范围时,能自动实现从弹性到刚性的传递转矩的弹性连轴器。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有益效果为传递较小转矩时,通过弹性体传递转矩,当传递的转矩增大至一定程度时,弹性体的变形量通过主连轴套和从联轴套互相齿和的两个直齿之间的径向间隙,此时联轴器的主连轴套和从联轴套直接通过直齿传递转矩,从而保护了弹性体,传递较大转矩时实现了弹性至刚性的过渡,提高了联轴及弹性体的使用寿命。
据招股书,绿田机械有一项名为“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1.5”。绿田机械还有一项名为“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3.9”。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绿田机械专利号为“15”的发明专利“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申请日为2012年2月22日,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4月30日,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发明专利“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属于汽油机技术领域,特指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目的是提供一种操作方便快捷,能防止各种误操作对汽油机的损害的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绿田机械专利号为“39”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申请日为2012年2月22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10月3日,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属于汽油机技术领域,特指一种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目的是提供一种操作方便快捷,能防止各种误操作对汽油机的损害的提高汽油机启动性能的装置。
可以看出,绿田机械3项同日分别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从技术领域、发明目的等来看,内容或别无二致。
据《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这意味着,绿田机械三起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中,该三项发明专利与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在专利名称、技术领域、目的等方面重叠。且截至查询日期2021年5月21日,上述六项专利均处在专利权维持状态。而《专利法》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后,实用新型专利在被放弃的前提下,发明专利才可获得授权。在此种情况下,绿田机械上述专利是否涉嫌“一案两请”?不得而知。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企业的重要“窗口”。而绿田机械招股书披露其一项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与官方信息打架,其信披上演“罗生门”。
据招股书,此次上市,绿田机械拟募资36,646.12万元用于建设“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额为36,646.12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环保设备投入金额为107万元。该项目的建设地点为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以东、规划一路以北地块,该地块面积为93,728平方米,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的备案文号为-34-03-021233-000。
据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发布于2018年12月20日的“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绿田机械,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以东、规划一路以北,批准文号为-34-03-021233-000。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备案文号一致,上述环评报告中的建设项目与募投项目“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同一项目。
而需要指出的是,环评报告披露该项目的投资额,与招股书披露数据“对不上”。
据环评报告,绿田机械的“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40,384.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该项目的用地面积为93,721.05平方米。
也就是说,招股书披露募投项目“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额,比环评报告披露的数据少了3,738万元,环保投资额也“对不上”,其信披真实性迷雾重重。
且2017-2020年,绿田机械无长、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2020年,绿田机械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64亿元、1.84亿元、1.58亿元、2.2亿元。
2017-2020年,绿田机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93.33万元、9,504.03万元、13,920.83万元、19,160.91万元;同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1.55亿元、1.7亿元、1.41亿元、2.19亿元。
据招股书,2017年3月,绿田机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88.06万元。
报告期内,绿田机械并无有息负债,且账上“趴”着上亿元,2017年分红近六千万元,其募资6千万元“补血”合理性或遭“拷问”。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种种问题摆在眼前,绿田机械未来如何“破局”?仍是未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