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车、换家电、换设备吗?3000亿元国家支持!
发布时间:2024-10-16 17:52:05

  凯发在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牵引性带动性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利于更好释放内需潜力。7月底,《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布,提出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两新”。8月,相关政策陆续落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翻倍、家电以旧换新补贴“8+N”类,能源大规模设备更新重点领域明确,一起来看。

  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自主确定补贴“8+N”类家电品种,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各地自主确定上述8类家电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等,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具体标准按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执行。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籍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公告,部署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有序更换动力电池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 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更换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应移交给回收服务网点等渠道,相关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上传溯源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包括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推进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稳妥推进水电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改造、以标准提升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汽车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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