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 入刑丨“知错不改一意孤行者”或将构成危险作业罪!
发布时间:2024-08-06 06:15:35

  这是大家对“百吨王”最形象的描述,顾名思义,“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货运车辆。“百吨王”不仅会对公路和桥梁安全造成直接损害还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长期以来,铁岭交警通过线索征集,视频监测、巡逻查缉、路段驻点等多种举措,形成了市、县两级联动,跨市域协同作战的矩阵式查处网络,2020年至今累计查处“百吨王”2000余起,切实震慑了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净化了铁岭地区道路交通环境。

  2024年3月14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俞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俞某系某渣土运输公司实际负责人,该公司因其所属车辆超载,于2023年12月5日被永康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该公司未根据要求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完成整改。2024年1月2日,该公司所属浙GB***3货车行至永康温寿线与临石线交叉口时,因超限超重违法行为被再次查获。

  经过磅,该货车总质量超过100吨以上,超载236.8%,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现实危险。2024年1月5日,被告人俞某主动到永康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天生赢家 一触即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 号)

  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的;

  (四)经营地或运营线路途经地已发布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暴雨、暴雪、冰雹、大雾、沙尘暴、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等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时,未执行政府部门停运指令或企业应急预案要求仍擅自安排运输作业的;

  第五条 道路普通货运企业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所属货运车辆故意夹带危险货物或违规运输禁运、限运物品,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的;

  小编再跟大家分享几个超载事故案例,看看当我们一意孤行追求利益的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大的惨痛代价。

  2023年1月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幽兰镇桃岭村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由于超速行驶并且严重超载,冲入了正在占道开展丧事活动的人群中。这起事故造成了17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9人受伤。货车超载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河南省某高速公路上,一辆严重超载的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因避让不及,突然侧翻。不幸的是,一辆正在旁边行驶的小轿车被侧翻的货车完全压扁,小轿车内的多人当场死亡。这起事故再次凸显了货车超载对道路安全的严重威胁。

  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在河北违规装载,使用非法跳磅装置逃避检查,从沧州驶入高速前往甘肃。在甘肃张掖一养护施工路段,因超限超载和长下坡制动失效,失控连续碰撞8车,造成8死6伤的严重交通事故。初步调查表明,超限超载和制动失效是事故直接原因。

  其实,早在2023年10月1日,交通运输部就正式印发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其中明确规定,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这一规定的出台,将“百吨王”超载行为纳入重大事故隐患范畴,并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

  案例中,超载不仅会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增加行车安全隐患,还会导致轮胎爆胎、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甚至在转弯时容易发生侧翻。同时,对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破坏也是毁灭性的,其损害程度随载重增加而呈几何倍数增长。

  车辆所属单位、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社会公众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压紧压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所属车辆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法以及隐患车辆上路行驶。要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为重点,针对不同出行群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单位全体员工、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恶劣天气出行预警提示、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引导驾乘人员安全守法文明出行,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原标题:《“百吨王” 入刑丨“知错不改,一意孤行者”或将构成危险作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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