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必备知识 离职管理规避风险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25 05:47:41

  在职场中,入职、离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常见,其中在离职管理中,哪些情况的辞退不用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用缴个税吗?离职赔偿金到底怎么计算?都是一些常见问题。

  员工离职不仅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还会涉及到员工个人利益的问题。因此,企业在管理员工离职风险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规避这种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经一方书面通知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力,企业如不向自离员工履行解除通知义务,可能承担劳动关系未实际解除的风险。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这个损害指的是已损害或是可能损害的即可解除,并没有明确。另外,损害多大才是可以解除的,也有争议。);

  A: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企业在员工离职后,应及时进行社保、公积金减员。以免忘减漏减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并引发关联的劳动纠纷。

  员工离职时,企业要及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新自然人纳税人信息,做好减员处理。注意,已离职人员状态务必设置为非正常状态,否则后续可能提示存在员工未申报信息。

  如果企业没有为离职员工及时进行个税减员处理,可能导致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对错误情况进行申诉,进而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员工离职时企业有义务向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作为劳动关系终结的书面凭证,要注意:

  1.员工离职后,应当及时向其在职期间对接的外部对接人告知员工离职信息,并安排新的人员进行对接。

  2.必要时,可以通过登报公告的方式公告员工离职信息,预防善意第三人向用人单位主张“表见代理”。

  3.员工离职过程中,应当及时向员工收回其在职期间因职务管理的平台账号密码、秘钥、由其保管的重要资料如标书等。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1.用人单位单方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提出时间:对于试用期内提出辞退的时间,法律暂无明确规定,原则上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提出辞退,但是建议提前三天通知,以便预留足够的送达时间。

  (2)具体流程:人事与拟解聘人员面谈--向拟解聘人员书面发出《试用期员工辞退通知书》--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清单》--由人资及财务进行离职结算,出具《离职结算单》由员工签字--交接完毕后,由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如有需要)。

  2. 劳动者单方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是最优的离职方案。

  具体流程一般为: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清单》--办结交接后,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1. 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告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具体流程一般为:一般情形下,员工离职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如员工口头向公司提出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先面谈--面谈时,要求员工自行书写《辞职信》--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员工离职表》,并附《辞职信》向公司领导汇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清单》--由人资及财务进行离职结算,出具《离职结算单》由员工签字--交接完毕后,由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4.相关责任: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条款,应当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1)适用情形: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天生赢家 一触即发用人单位必须自证有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具体流程一般为:发送《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如有工会,同时向工会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清单》--由人资及财务进行离职结算,出具《离职结算单》由员工签字;无过失性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交接完毕后,由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相关责任: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

  (1)任意解除的前提:用人单位需要有劳动者过失的相应证据。可以以《员工手册》作为管理工具,运用《过失单》《警告通知书》《考勤确认表》等材料对员工的过失行为进行记录和存证。

  (2)具体流程一般为:发送《辞退通知书》(如有工会,同时向工会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清单》--由人资及财务进行离职结算,出具《离职结算单》由员工签字--交接完毕后,由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3)相关责任: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而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经济性裁员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单位因为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

  1. 前置程序: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向员工发出《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若当面发出的,请员工在通知正文处签字,将回执部分交付员工;若电子方式发送的,需要向员工在《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相关《员工信息登记表》中记录的电子账号发送。

  员工需要将回执签字并交回或在电子账号中明确回复,表示不续签。后续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进行。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有待遇,劳动者表示不续签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员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续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进行。因单位原因导致不续签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