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07:37: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环保”)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文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158,41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509,999,994.9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02,703,61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22XMAA101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拟选择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审批的额度内全权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恪守审慎投资原则,严选投资对象,挑选信誉好、运营佳、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报表项目、“货币资金”报表项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报表项目。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海峡环保募投项目正常计划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海峡环保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股东)66人,注册会计师3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3人。

  (7)业务规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4,547.76万元。

  (8)审计服务情况:2023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10,395.46万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霞,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在该所执业,199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睿能科技、漳州发展、招标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华映科技、太阳电缆、招标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林霞、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叶瑜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林霞、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叶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人数以及人员级别、工作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2023年度在公司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6月30日,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0,733,834.56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4,358,0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46,110.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2%。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人民币460,000,000.00元(46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85,851.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14,14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出具的XYZH/2019FZA10236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158,41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6,375.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703,61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XYZH/2022XMAA10155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3,001,644.30元,其中:2019年4月9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69,802,579.79元,此部分预先投入资金已以募集资金254,755,500.00元置换;支付其他发行费用2,133,237.12元;2019年4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86,112,907.18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563,977.97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2019年4月9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452,014,148.13元的差额为前期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及保荐承销费用部分增值税进项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2,851,856.31元,其中:2022年6月23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9,071,898.07元,此部分预先投入资金已以募集资金18,991,258.07元置换;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803,098.75元;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32,057,499.4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2,293,626.01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余额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2,285,390.07元,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8,235.94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285,390.07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2022年6月23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502,703,619.02元的差额为前期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及保荐承销费用部分增值税进项税。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11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4月进行了修订。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9年4月25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22年7月6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注: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已于2020年度内正式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注: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已于2023年度内正式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96666)、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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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注:本期末,除以上专用结算账户外,其余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无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实际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产品;2024年上半年,到期赎回14,000.00万元,实现收益63.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到期赎回金额6,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资金与实际投入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募集说明书中分配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未扣除发行费用,且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注3:累计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系使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0,733,834.56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4,358,0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46,110.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2%。

  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郑云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0,733,834.56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4,358,0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46,110.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2%。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结果,以此计算2023年度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金额。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扣除已预发额后,剩余部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兑现。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艺及项目总投资的议案》。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青口污水处理项目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2,071.10万元:其中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资6,880.16万元、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投资5,190.94万元。

  由于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氧化沟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且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高,工程工艺需进行调整,为此,董事会同意调整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艺并将工程投资由6,880.16万元增加至6,978.96万元。鉴于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相较于原计划投资尚有节余,本次调整后,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会超过原审批的项目总投资12,071.10万元。

  为满足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4,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00万元增至人民币8,200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同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访问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或访问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访问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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