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教育体育局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内部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22:08:51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智慧黑板和更新部分教学、厨房设施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年,任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年,任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年,任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⑨本项凯发在线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已办理陕西省CA锁未参加过延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应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服务窗口进行激活政府采购功能。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