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专家学者热议保险新“国十条”:突出服务优先 聚焦民生与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24-09-26 15:50:32

  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这是继2006年和2014年之后,国家层面再次对保险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区别于2006年、2014年两版“国十条”的要求,新“国十条”更加强调行业高质量发展,明晰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具体路径,突出服务优先导向。

  业内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国十条”将从多个方面重塑保险行业的生态和发展模式,促使保险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民生保障和实体经济,推动保险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对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为更好规范、引领保险业发展,国务院曾两次发布保险“国十条”,分别为2006年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时隔十年,保险业再迎新的顶层设计,相较前两版,新“国十条”有何新立意与新要求?

  “前两版‘国十条’立足保险业发展,新‘国十条’则强调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保险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许闲表示,这种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既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必然选择。

  在许闲看来,新“国十条”有两个深刻内涵,一是将强监管和防风险提升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二是着重突出了服务优先导向,而服务优先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表征。

  具体来看,相较前两版“国十条”以较大篇幅叙述各险种的发展目标和各门类的作用发挥,新“国十条”进一步跳出保险行业视角,从更大格局审视保险行业的发展目标和面临的机遇,将主要作用对象提炼归纳为“服务民生保障”和“服务实体经济”两类。“这体现出国家对于保险业职能的精准认识,也彰显了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紧密关联与深度对接。”许闲说。

  谈及服务优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进一步向记者表示,新“国十条”一方面强化了保险业发展的服务理念,应当服务民生、服务实体经济,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最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另一方面,强调了通过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提高数智化水平和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来增强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有利于更充分、有效、持续地发挥保险业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

  “服务优先”理念,贯穿新“国十条”关于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之中。其中,在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方面,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健全普惠保险体系,并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

  “‘服务民生保障’的本质在于促进产服融合发展,即‘产品服务化,服务产品化’这一新时代保险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被保险人的获得感,提高保险保障水平与质量。”许闲分析称。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进一步表示,新“国十条”将从多个方面重塑保险行业的生态和发展模式,促使保险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其更好发挥服务质效。

  以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为例,该条被置于保险业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首要位置。“通过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能够提高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等重大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说。

  记者注意到,相较于2014年的“国十条”,新“国十条”对于巨灾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巨灾保险的责任已经不局限于保障功能,还拓展到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

  “自‘国十条’首次提出构建巨灾保险体系以来,国务院对巨灾风险管理的政策导向经历了从初步构想到深化实施的重要转变。”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企业导师支培元表示,新“国十条”不仅重申了巨灾保险体系构建的核心目标,还进一步细化了政策举措,强调加强应保联动机制,完善保险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制度设计与产品创新,以提升保险补偿在灾害损失补偿中的比例,实现风险分担机制的优化。

  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关于推进巨灾保险发展的呼声愈响。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3年,我国地方巨灾保险试点保费的年均复合增速超过40%,保费规模已达到10亿元。但相较实际损失体量及国外巨灾保险承担赔偿占比来看,仍有很大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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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灾保险是灾害治理的有效机制,但巨灾保险制度不能等同于巨灾保险险种。”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必须改变以往形成的思维定式,将巨灾保险视为特定制度安排而不是限定为一个或一类保险险种,需要在分区域、分灾种、分情势的条件下,采取独立险种、附加险种、将巨灾风险融入相关险种以及采取保险与非保险方式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精准施治。”

  实体经济是保险业服务金融强国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国十条”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新“国十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要求,包括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在许闲看来,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是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耐心资本优势,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后盾。

  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30.87万亿元,同比增长10.98%;年化财务投资收益率、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2.87%、6.91%。

  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可以为实体经济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可以引导保险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投资,有助于优化我国投资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可以实现保险资金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中国人保表示,坚持把金融功能性放在第一位。具体而言,深化相关领域保险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发展好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科技保险、绿色保险、农业保险、再保险、巨灾保险等重点险种,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功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好行业“头雁”作用。

  中国人寿表示,要立足主责主业,把准发展方向,创新发展思路,畅通金融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保障的路径渠道,不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打造新动能新优势。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发挥业务功能作用和综合金融优势,加快构建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致力于在支持“两新一重”、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工作中贡献新的更大力量,更好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记者 李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