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空缺岗位选拔聘任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6 08:38:15

  为适应“一院三址”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效能,根据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关于加强直属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申康党发[2019]32号)和《上海市中医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沪中医党[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就2023年党委工作部门和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岗位设置调整后的部分空缺岗位,组织公开选拔聘任。具体通知如下: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3年),正职57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副职52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干部任职年龄要求参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有关规定执行。

  6、年度考核连续二年在合格以上(经特殊渠道如社会组织中聘任选拔的除外)。

  1、正副职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在读)。正职应担任副职或相应职级满一届,副职应具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医务处、护理部副职必须具有医学或相关专业背景,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在读)。

  1、参加竞聘上岗的人选可通过个人自荐方式向医院组织部报名,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自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医院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院外邮箱或院内邮箱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联系电线、报名同时请提供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导师资格证明;教师职务证明;各类奖励、荣誉等证明等。

  1、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提拔任用的负责人试用期为一年,如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将解除所聘职务。

  2、对在选拔聘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检举。纪检监察室电线、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医院组织部。凯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