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3 21:53:21

  企业完成整改后,请将2份整改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电话),凯发在线封面注明企业名称,标注“资质整改材料”;同时,将整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和Excel版本)报送至工作专班邮箱(邮箱地址为,邮件应当以“企业名称-资质整改材料”命名。专班将根据整改材料,重新开展资质核定,整改核定情况将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动态更新。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论.pdf

  附件2:企业一级资质整改材料.xlsx附件3:企业二级资质整改材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