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21:19:54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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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报名及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开标室。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注:(1)上述第(5)、(6)、(7)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7.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