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05 11:28:40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江苏阳光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陆克平先生与陆宇先生为父子关系,出于家庭内部安排,2023年6月2日,陆克平先生与陆宇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陆宇先生受让陆克平先生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阳光控股66.7925%的股权及对应全部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陆克平先生变为陆宇先生。目前相关工商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江苏阳光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和“第六节 重要事项”等内容。

  今年上半年,国际环境复杂与不确定性增加、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纺织服装需求疲弱,内销市场竞争激烈,行业也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定信心,积极应对面临的各种困难与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2亿元,同比减少13.65%;营业利润0.27亿元,同比减少44.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088亿元,同比减少82.62%。报告期内公司纺织主天生赢家 一触即发业需求疲软,销量、收入、盈利均有所减少。热电业务由于煤炭等原料成本仍处高位,为减少损失而减少业务。

  纺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58%,主营业务成本4.7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9%,毛利率为24.71%,较上年同期下降4.52个百分点。按地区分,其中内销实现收入4.2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5%,外销实现收入1.9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6%。

  热电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9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2%,主营业务成本0.9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39.13%,毛利率为0.94%,较上年同期上涨35.81个百分点。

  2022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宁夏石嘴山市开展多晶硅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尚未取得重大进展。